- 金融、投资、保险理财
- 美容、保健、医院、医疗
- 科技、电子、数码设备
- IT、软件、互联网、游戏
- 设计、广告、文化、影视
- 建材、家居、家具、软装
- 租赁服务
- 基建、施工、地产、物业
- 餐饮、酒店、旅游服务
- 食品、饮料、果蔬、茶酒
- 财务、管理、法律、政府
- 服饰、箱包、礼品、玩具
- 摄像、婚庆、家政、保洁
- 学校、教育、培训、科研
- 健身、体育、运动器材
- 汽车、汽配、交通、物流
- 五金、设备、制造、仪器
- 化工、原料、环保、能源
- 农业、畜牧、养殖、宠物
- 博客、文章、资讯、其他
- 营销、外贸、商城、双语
律师随笔|什么货币适合外国投资者出资?
- 来源:武汉鹰卓律师
- 点击次数:687
- 发布时间:2021-10-28
如今,越来越多的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在中国设立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应遵守中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规定:“投资者可以货币形式出资”,但是否所有国家的货币都可以认定为出资货币。以新加坡元为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以自由兑换的外币投资,也可以投资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
因此,只有新加坡元是可自由兑换的外币,投资者才能用这种货币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外币兑换机构办理的外币兑换业务种类仅限于可以自由兑换货币的现金和旅行支票。003010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与客户结售汇业务,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人民币与可自由兑换货币兑换的业务。第三款规定:自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因自身经营活动产生的人民币与可自由兑换货币之间的汇兑业务。
根据中国银行上述两份文件可以知道,商业银行可以办理的所有其他币种的结汇业务,都必须是经过批准且可自由兑换的货币。目前中国银行经营的结汇业务包括新加坡元,因此新加坡元是可自由兑换的外币。投资者可以用这种货币在中国投资设立外资公司。以秘密货币出资的,可以不经有关部门批准。
文章关键词:公司律师
文章来源: http://www.yingzhuolawyer.cn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在线客服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人气排行
最新资讯
-
律师随笔|防疫期间工伤认定法律问题
11-10 -
律师随笔|一篇关于慈善捐赠相关法律和税收知识的文章
11-10 -
律师随笔|面对信息网络侵权 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如何维权?
11-09 -
律师随笔|股权转让“拿地”的法律分析
11-09 -
律师随笔|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Remdesivir”专利申请的是非
11-09 -
律师随笔|员工提出工伤、停工、休假工资?帮助企业妥善处理的三点建议
11-08 -
律师函|房屋租赁合同的无效及法律后果
11-08 -
律师随笔|民间借贷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1-08 -
卓影|每周法律资讯评论09.11~09.16
11-07 -
卓影|每周法律资讯评论08.26~09.02
11-07